期貨交易品種商品選擇——美國的指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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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韋爾斯·懷爾德提出了進行商品選擇的最好例子。他發現:“絕大多數的技術系統都是跟從趨勢走向的,然而,絕大多數的商品大約只有30%的時間處于良好的趨向模式(高指向性的變動)。如果交易者總是選擇相同的商品或是股票,那么他的系統就必須能夠在30%的時間里賺到比該系統在其他70%時間里失去的資本要多的利潤。”
目前,在美國的交易所中有超過50種的期貨合約在進行交易。選擇過程的前提是:并不是所有50多種合約都能夠提供具有同樣吸引力的交易良機。選擇的目的是要幫助交易者發現最有希望的機會,使得他們能夠集中精力在這些交易機會上,而不再是去追逐每一個看起來是好機會的交易。商品選擇過程通過在合意表(Desirability Scale)中排列商品次序產生了機會候選列表,這樣可以幫助交易者將有限的資源進行更加高效的分配。
商品選擇是指評估那些隨時可能出現并可供投資者進行選擇的交易機會的過程,其目標是按照合意程度的順序對每一個交易機會進行排序。商品選擇過程最重要的價值就是產生了一種判斷標準。通過這種標準,交易者可以按照合意程度的特性來對相互競爭的交易機會做個客觀的比較。
制定了判斷標準以后,下一步就是確定一個基準措施,如果某個交易機會低于這個基準,那么對它就不用進行考慮了。
關于截止水平的決定是主觀的,它取決于交易者對風險的態度和可用于交易的資金。交易者對風險越反感,其就越會進行精挑細選,這一點會反映為一個更高的截止水平。同樣,交易者可以用于交易的資金越少,那么交易者對可以進行選擇的交易的限制也就越多,也會導致一個更高的截止水平。
具有代表性的是,交易的合意性是由以下因素進行衡量的:
(1)預期獲利能力;
(2)與獲得利潤相關的風險;
(3)開始交易需要的資本。
預期利潤越高,說明交易的合意性越大。如果需要的資本越低,說明預期的資本回報越高,合意性也越大。最后,如果與預計的資本回報相關的風險越低的話,交易就越令人滿意。
為了能夠客觀地比較交易機會,商品選擇判斷標準的設立就綜合了合意性的所有這些特性。我們列舉了以下4種商品選擇方法:
(1)夏普比率(Sharpe ratio)法,通過每單位風險下的資本回報予以衡量;
(2)懷爾德商品選擇指數;
(3)價格變動指數;
(4)調整過的報酬率指數。
這些方法本人也請人編程進行過嘗試,得到的結論并不令人滿意,也不清楚是作者有意隱瞞了有些細節,還是我們沒有領會其核心內容,或者是不適合我國的市場。總之,我們沒有辦法使用,并且還需要計算機編程,這樣對一般的個人投資者就更難了。